办理加拿大签证注意事项
1.所需时间: 停留六个月以内者,需提前两周申请签证。
2.要求项目: 照会或公函上应注明访问目的、停留时间及赴加航班号。 提供邀请函、电原件(如邀请函、电中注明费用由中方负担,申请人所在单位还需提供经盖章的英文费用负担证明)。
三人以上团级需填中文名单一份,内容包括姓名、工作单位、对外身分和护照号码。
申请签证前,持照人须在护照上签名。
3.签证情况:
加方根据我方照会或公函的要求,发给所需有效期和停留期的一次入境签证。
凡经加前往第三国者,无论停留多长时间,是否出机场,均需办理过境签证。填写签证申请表一张,交照片一张,提供机票定单。加方只发给停留两天的过境签证,如超过两天,必须申请入境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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