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居民办理加急护照的所需材料
一、申请对象
(一)深圳市常住户籍居民;
(二)驻深部队的现役军人。
二、申请材料
(一)提交填写完整的《深圳居民因私出国护照申请表》(属国家登记备案工作人员和军人的,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加具单位意见或提交审查批件,申请表照片加盖骑缝章),申请人浅蓝色底正面半身彩照(规格为48mm×33mm)一张贴在申请表上,须提交已与省厅照片检测中心联网的照片回执。
(二)提交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交验原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交验本人临时居民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三)未满十六周岁的,需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
(五)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公安部批准,要求公民提交的与申请事由相关的其他材料。
三、急事急办情形
(一)出国奔丧、探望危重病人的;
(二)出国留学的开学日期临近的;
(三)前往国入境许可或者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的;
(四)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紧急事由。
请用黑色或蓝黑色水笔填写申请表,所提交复印件使用A4纸张复印,并按顺序装订上述所列提交的申请材料。
四、申请方式
(一)首次申请护照须本人亲自到就近的区公安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申请。不满十六周岁的,需监护人陪同前往。
(二)现役军人须本人亲自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证大厅申请。
﹡公安机关认为需发函核查或调查的,发函核查或调查时间不计入承诺办结时限。
五、工作时限
(一)普通护照首次签发的:15日。
(二)急事急办的办结时限为5个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 护照 200元/本。
七、护照的有效期
未满十六周岁的签发五年有效的普通护照,十六周岁以上的签发十年有效的普通护照。
----------------------护照办理必须本人亲自递交资料,未成年人需在监护人的陪伴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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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申请补发普通护照需要的资料
普通护照损毁、遗失、被盗的,公民可以向其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补发。申请时,除提交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材料外,应当提交相关材料:
(一)因证件损毁申请补发的,提交损毁的证件及损毁原因说明;
(二)因证件遗失或者被盗申请补发的,提交报失证明和遗失或者被盗情况说明。
定居国外的公民短期回国申请补发普通护照,应当向其暂住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除应当按照前款提交相应材料外,应当提交定居国外的证明以及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及复印件。
(略)
电子普通护照应当提交哪些具体材料
一、申请办理电子普通护照应当提交哪些具体材料?
1、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3、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
4、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5、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批准,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现役军人申请电子普通护照,按照管理权限履行报批手续后,由本人向所属部队驻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