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居民申请普通护照所需材料
1、申请人近期正面六个月内免冠半身彩色照片二寸光面相纸白色、淡蓝色、灰色背景一张。
2、北京市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在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应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
3、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普通护照申请表》
4、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证明》有效期六个月。
5、 现役军人、武警、军队离退休人员未移交地方的需出示军官证和部队军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出国境任务审查批件原件及复印件。
6、申请人未满十六周岁的还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填写申请表上监护人同意出境的意见所有监护人或者有监护权的机构均应当签署意见、并提交能证明其监护人身份的证明材料如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或护照的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更多护照办理信息请点击出国留学网的相关链接】
公民申请补发普通护照需要的资料
普通护照损毁、遗失、被盗的,公民可以向其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补发。申请时,除提交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材料外,应当提交相关材料:
(一)因证件损毁申请补发的,提交损毁的证件及损毁原因说明;
(二)因证件遗失或者被盗申请补发的,提交报失证明和遗失或者被盗情况说明。
定居国外的公民短期回国申请补发普通护照,应当向其暂住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除应当按照前款提交相应材料外,应当提交定居国外的证明以及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及复印件。
(略)
电子普通护照应当提交哪些具体材料
一、申请办理电子普通护照应当提交哪些具体材料?
1、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3、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
4、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5、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批准,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现役军人申请电子普通护照,按照管理权限履行报批手续后,由本人向所属部队驻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