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签证呈报的文件
(有些材料如果没有,可以不出示,但前四项是必须的材料)
(1)填写完毕的签证申请表格:DS-156,DS-157和DS-158非移民签证申请表;
一张照片:于6个月内拍摄的5*5厘米的正方形白色背景的彩色正面照。
(2)签证申请费收据原件:您可以在中信银行在中国的任何分行支付签证申请费904元人民币(自2008年7月24日起执行) (SEVIS收据:大多数J,F和M类签证的申请人现在必须支付维护学生和交流访问学者信息系统(SEVIS)的费用。)
(3)有效护照,以前有出国记录的旧护照或证明材料。
(4)I -20表(合格证书)。
(5)TOEFL、GRE或GAMT等成绩单。
(6)学历证书,学校成绩单等。
(7)美国学校录取信或奖学金的证明信和重要来往信件。
(8)第一学年所有学费和生活费的资金的证明。以您的名义、配偶或直系亲属的名义存的定期存单原件,或者银行开具的存款证明。表明您在银行有足够的存款来完成您第一学年的学业。提交由出资人签署的声明书,如果出资人有很多的资产,您还得提交他(她)工作的证明。
(9)由美国亲属出具的经济担保书,即移民局的I-134表。现在,这种担保,对于学生签证已基本上没有太大意义。而且,有的会起反作用。
(10)房产证、驾驶证、私车行驶证、户口本、结婚证、孩子出生证和家庭生活照片等。
(11)申请人现在的工作证明(如果已经工作),重要科研成果奖励证书等。
(12)申请人工作单位、教授或导师的推荐信。
要获得留学生签证,申请人必须使领事官员相信他符合1952年《移民与国籍法》修正案条款中第101(a)(15)(F)(i)项,符合留学生签证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