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英国边境局(UKBA)发布消息,英国议会已发表一份意向书《Statement of Intent》,旨在对现有签证与移民条例作出相应调整。结合之前发的文件,该意向书涉及TIER 4 学生部分的内容包括:
1.延长对担保者设定的过渡期限,这些担保者已申请教育监督权且已申请成为高信誉担保者,目前仍需时间等待结果。
2.对学生在英学习学位所需时间设定长度限制:NQF Level 6(学士)以及以上课程的学习时间上限为5年,个别情况例外。
3.压缩在英学习学生的实习时间
4.生活费变化:2008年以后生活费标准还没有变过,以后每年都要重新规定。
一, T4 General外伦敦地区的留学生需提供的每个月最低生活费由原来的600磅涨到800磅;
伦敦地区的留学生需提供的每个月最低生活费由原来的800磅涨到1000磅;
留学生跟以前一样,需提供至多足够9个月的生活费。
Inner london包括:Camden, City of London, Hackney, Hammersmith and Fulham, Haringey, Islington, Kensington and Chelsea, Lambeth, Lewisham, Newham, Southwark, Tower Hamlets, Wandsworth, Westminster.
二,T4 Child
从12年4月起,T4 Child的申请者要求提供:
非居住性独立学校学习,私人看护或者被近亲照顾,每月550镑(最多9个月);
非居住性独立学校学习,父母陪同的12岁以下的学生,每月1500镑,其他孩子和父母600镑(最多9个月);
16-17岁的儿童,在内伦敦独立生活和学习,每月900镑(最多9个月,如果有住所最多2个月);
16-17岁的儿童,在外伦敦独立生活和学习,每月700镑(最多9个月,如果有住所最多2个月)。
三,可从生活费中扣掉的住宿费设定上限额:1000磅
比如,学生的学费和生活费共计3万英镑,已经支付了3千英镑的住宿费,学生仍然需要预备2万9千英镑作为担保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