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发证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 |
证件有效期 | 16周岁以下有效期为5年,16周岁以上(含16周岁)为10年。 | |
年审年检 | 无 | |
咨询机构 | 机构名称 | 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
机构地址 |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新城区行政服务中心东座2楼 | |
联系电话 | 0757-22835300 | |
投诉机构 | 机构名称 | 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
机构地址 |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新城区行政服务中心东座2楼 | |
联系电话 | 0757-22835300 |
二、审批条件
具有佛山市常住户口的居民或暂住顺德区的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
(一)护照变更
1、持照人真实姓名与护照上姓名不同的;
2、持照人英文译文与拼音名不同的;
3、持照人真实出生日期与护照上出生日期不同的;
4、持照人真实出生地与护照上出生地不同的。
(二)护照换发
1、护照在有效期满前6个月之内;
2、护照有效期内签证页用完;
3、护照出现质量不合格问题;护照换坏的;
4、其他经发照机关或上级主管部门认可的特殊情形。
(三)护照补发
1、我市居民在出境前遗失护照;
2、我市居民短期出境在国外遗失护照回国后申请补发的;
3、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短期回国后遗失护照申请不发的。
三、审批程序
受理-----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管理大队,审核-----区公安局管理大队,审批-----区公安局管理大队,制证-----省厅出入境管理局,发证-----区公安局管理大队。
四、需提交的资料
1.申请表格一份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相片及相片合格回执。
5.所持护照资料页复印件
五、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 | 换发220元,补发420元。 |
收费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广东省收费许可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