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内政部于2月29日公布了将于2016年起实施的T2工作签证转换永久居留的最新细则。细则增加了对申请人最低年薪以及工作签证年限的规定,相比早前大家预测今后工作签证将无法转换永久居留的说法,此次宣布,可谓“起死回生”。
年薪要求
按照格林的说法,在T2工作签证细则中,以年薪界定签证持有人是否优秀,恐怕是英国政府认为最直观的做法了。
新规定要求,从2016年4月6日起,以T2工作签证转换永居的申请者必须满足年薪35,000英镑的最低标准,从这一日期往前推算,也就是说2011年4月5日之后申请到工作签证的申请人,在2016年转换永居时,必须要满足这一最低年薪要求。
工作签证申请永居的年限没有变化,仍然为5年。
年限变化
新细则除增加了最低年薪的限制之外,T2工作签证的持有年限也发生了变化。
2012年4月6日之后申请到的Tier 2工作签证长度从目前的3年+ 2年变为3年+ 3年,如果签证持有人符合要求,仍然可以在第5年转永居。
需要注意的是,2012年4月6日之后申请的T2工作签证最多只能持有6年(3 + 3),也就是说,如果一直不能达到转换永居的要求,必须在第6年、签证到期的时候离开英国,然后过 12个月的冷冻期(Cooling off period),才可再次申请T2工作签证进入英国,或者在英国境内申请其他可转换的签证类型。
另外,2011年4月5日之后、2012年4月6日之前申请的T2工作签证也有6年的限制;只有2011年4月5日之前申请的T2工作签证持有人不受6年的限制,可以不断续签T2工作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