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探亲访友护照须知
2012-03-15 10:46:08 836478124
2、填写《申请表》。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如实填写,字迹要清楚、整洁。
3、提交单位或派出所意见。申请人属国家公职人员,由其组织人事部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意见。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和事业单位员工,由所在企事业法人代表或其授权的单位人事保卫部门签署意见,法人代表本人申请出国,由相应的人事管理部门出具意见。其他人员由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意见。
4、交验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薄。
5、提交国外邀请信(包括有邀请内容的电传、信件等书面资料)和国外邀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国外居留证或外国护照或中国护照及外国签证)复印件、翻译件(英文免)各1份。
6、出国探望配偶、父母、子女的申请人,归侨、侨眷,60岁以上或随父母(监护人)出国未满16周岁的,可免交亲友的邀请信和亲友在前往国的居住证明。
7、企业人员还须交验单位营业执照副本。
8、提交申请人小二寸(48mm*33mm)背景为白色的正面免冠光面彩色近照3张(具体要求见《中国公民因私出境地证件相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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