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3个月的旅游签证已能够满足绝大多数访澳者的需要。如需签发停留期限更长的签证,则需要符合特定的条件。例如,申请人为澳大利亚公民或永久居民的父母,并且已经递交了移民申请,但移民签证尚未批准。
旅游签证是为了满足申请人短期访问澳大利亚而设的签证类别。因此在一般情况下,此签证不能作在澳停留超过12个月之用;也不能借助此签证,实现在澳长期居住的目的。
提交申请地点
自2009年7月1日起,居住地为北京市、天津市和河北省的申请人须在澳大利亚驻北京大使馆办理旅游探亲签证。
居住地为下列省、市、自治区的申请人须在澳大利亚驻上海领事馆签证处办理旅游探亲签证:
* 上海市、重庆市、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黑龙江、吉林、辽宁、山东、内蒙古、山西、河南、宁夏、陕西、四川、甘肃、青海、新疆、西藏。
居住地为下列省、市、自治区的申请人须在澳大利亚驻广州领事馆签证处办理旅游探亲签证:
* 广东、福建、湖南、广西、云南、贵州、海南。
如何申请
推荐您通过邮寄方式递交旅游签证申请。请将您的申请表、护照和申请材料邮寄到相关签证处,
递交申请时,请确认您支付了正确的签证申请费。递交在北京签证处的申请,还需支付用于返还护照和签证结果的20元EMS 快递费。 递交在上海和广州签证处的申请, 护照将以EMS到付方式寄回,由收件人在收件时支付快递费。
您也可以选择亲自递交签证申请。但这并不意味着亲自递交的签证申请会比通过邮寄方式递交的申请处理得快。
如果您有紧急情况急需赴澳,请在签证申请递交前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电话告知使馆签证处,以便能更好地给您提供帮助。
受理时间
自收到您的申请之日起,北京大使馆、广州领事馆签证处和上海领事馆签证处处理一个材料完整的申请的平均时间为五个工作日。
如果您的申请材料完整并允许使馆签证处通过电子邮件与您进行联系,那么您的申请受理时间可以缩短。
常见的会导致受理时间超过平均受理周期的原因包括:
• 递交的申请材料不完整;
• 需要进行额外调查、要求补充资料或进行面试;
• 健康问题:申请人体检需要复检或进一步治疗;
• 任何和申请人有关的品行事宜需要进行正式品行评估。
如果您的签证受理时间长于平均受理时间,使馆签证处会主动联系您,告知您预计的受理时间和签证审理人员的联系方式。
递交申请前,请预留较为宽裕的时间。请勿自认为在平均受理时间内会获得签证而制定任何旅行计划或购买机票。
通知结果
如果您的签证申请被批准,使馆签证处将在您的护照上贴附签证。如果您的签证申请被拒签,使馆签证处会告知您拒签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