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人有效护照:可向当地的出入境管理局申请。此护照在申请人申请签证时必须留有至少3页空白页,并且在签证有效期过后仍需具有至少3个月的有效期。请递交1份护照完整复印件(护照的空白页无需复印)。
2) 1份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 1份由申请人本人签名并注明填表日期的签证申请表。(更多详情 ) ( * )
4) 1份比利时公司的邀请信原件,邀请信中需注明被邀请人的姓名、职位、护照号码、访问目的及访问时间。同时,信中也必须提及被邀请人的旅行及住宿费用由哪方承担,比利时邀请方的电话、传真、地址、E-mail地址和邀请方法定负责人的姓名、职位、签名。
5) 1份申请人在中国的工作单位出具的派遣书原件。派遣书需用英语、法语或荷兰语书写,并需注明申请人的职位、护照号码、以及赴比利时访问的目的及访问时间。派遣书必须印有单位的抬头,注明单位的名称、地址、电话、传真和E-mail地址。派遣书必须加盖公章,并由有关负责人签名,并注明其姓名和职位。
6) 申请人需要提供来回程的飞机票订单 + 1份复印件
7) 您的境外旅行意外险的保险单原件+复印件一份 (更多详情)
8) 如果所有或部分旅行费用不是由申请人的邀请公司或者其工作单位支付,则申请人需提供个人的资 信情况证明(例如个人的银行存折、存款证明或者工资单等)。
9) 根据具体情况,申请人将有可能被要求提供酒店预订单,详细的行程安排表等。
签证办理时间
如不需补交材料,5个工作日
预约面签时间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