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明确一点的是,新加坡驻华使馆(北京)和驻成都、广州、上海和厦门的总领事馆已经不再直接受理个人旅行签证申请了。递交签证查看当地的机构。
申请旅游签证所需的材料有:
1. 护照: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页复印件。护照有效期应在六个月以上(从入境日期开始计算),并至少有一张空白签证页。
2. Form 14A 签证申请表格:一份用英文填写完整,并有申请者亲笔签名的申请表格。
3. 彩色照片:二张(一张贴在表格上,另一张供扫描用)。照片应为两寸、白底、彩色正面免冠照,拍摄时间应为近期3个月内。
4. 中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 签证费: 签证费为每人30元新币。(具体价格因代理机构而异)
6. 在职证明:
申请人若为在职员工,必须提供由就职公司出具的在职证明信原件一份。证明信中需注明公司同意其休假,并详细注明申请者在该公司任职时间、职务及工资。在职证明信必须列有公司及有关联系人的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信函必须加盖公章。
申请人若无工作,则必须提供证明其个人经济状况的文件,如银行存款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存款证明的金额没有具体要求但银行签发日期必须是签证申请递交日期的1个月内。此证明应能够如实的反映您的经济能力。
7. 户口簿:申请者户口簿 (全本,每页的原件及复印件) 。如为集体户口,可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或在警察局办理户籍证明。
另外还有一些注意事项:
表格信息不全、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可能导致拒签或延迟
签证申请是否被批准,及批准的有效期限都由签证官根据申请者个别情况决定。
请在签证批准后再购买机票,以免造成经济损失。
建议在出国前一至二周递交申请。
签证持有者并不一定可以入境新加坡。新加坡移民与关卡局官员有权决定其是否可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