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年收入是否太高的问题,移民部长康尼说,过去申请父母及祖父母来加探亲,也需要达到合理的收入要求(虽然未明确说明数字),这并不是新规定,而要求申请人有一定的财务能力,或是要求他们购买加拿大的医疗保险,均是为了确保这些年迈的父母或祖父母,在抵达加拿大后,不会对加拿大的医疗系统形成负担。
他并认为,“超级签证”标准明确后,相信会提高申请核准率,改善之前拒签率高问题。
虽然康尼强调年收入标准并不严苛,同时有关标准是为了让移民及父母未来生活安排有所保障,但移民律师王仁铎直言,对刚抵加不久,或是抵加后专心照顾子女,只做兼职工作的家庭,确实是一道“高不可攀”的门坎。
王仁铎也称,并非未申请“超级签证”,父母亲即无门路可来探亲,他建议达不到收入标准的移民可走回“老路”,即申请一般探亲签证,一样可前来,但是最多只能停留半年。
对于一些在中国身家丰厚的家长,如果能够出示足够多的资产证明,是否能帮助他们符合“超级签证”的标准?王仁铎说,如果是“超级签证”,申请子女未能达到收入要求,即使父母有钱也无用,但如果是回到一般探亲签证,则父母亲的资产确实可以加分,有助申请。
1日开始实施的“超级签证”,只针对父母及祖父母,最长有效期为10年,每次最长可停留两年,并可再办理延期。“超级签证”申请要求包括:在加拿大的申请人必须符合年收入要求,例如单身的申请人需达到22229人,两口之家27674元,五口之家则需要达到46850元。另外,魁北克省也有不同年收入规定。申请人必须证明他们曾购买效期为一年、最少保障10万元可用在父母及祖父母在加拿大看病、住院及如果需要转送回国治疗的费用。申请人不能为加拿大拒绝入境人士,例如有犯罪纪录。申请人必须提供身体检查报告。
访问签证同超级签证一样,即可申请单次也可以申请多次。单次签证的期限一般是6个月,(一般父母探望加拿大读书的子女申请的是单次入境,多次不容易申请到)。多次的期限最多可以申请10年或更长,但是每次访问的最长时间也是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