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金能力
在递交申请时担保金还没有满足连续六个月的存款的历史。所提供的资信证明来源不被接受(目前只有邮政储蓄不接受)。资金不足。担保人的收入证明与提供的担保金不符,也就是说提供的收入低而存款多,凭这种收入状况不可能积累到这么多担保金。(在这种情况下使馆会怀疑部分资金可能是借的,申请人并不具备留学的经济能力)。
二、假材料
学生提供不真实的个人材料。如:出生日期、个人学历、成绩、经济状况、工作单位等与实际不符。
三、语言方面
雅思成绩不足,没有提供平均6分的雅思(这是针对不需要语言配套直接 就读正式课程的573、574类的申请人,使馆对于这两类签证申请直读正式课程的最低语言要求是雅思6分)。申请签证时,雅思成绩已经超过两年的有效期。语言配套课程(ELICOS)超过使馆的要求。
四、其他
申请时已经超过18周岁(571类)。主课周期少于16个月(571类)。没有完成9年级或相等学历的教育(571类,1998年以后的要求)。没有完成12年级或相等学历的教育(针对申请573类学生签证)。不是一个真实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