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性文件:
a)普通护照复印件
b)黄色的签证申请表并贴好或装订好照片
-不要忘记在表上签名和写填表日期-
c)财源证明
◆-在中国的财源证明:银行存款证明,注明相当于 至少40000法国法郎的数额冻结至申请人到达法国,并能够转 移到法国
-已支付当年学费的证明
◆如果财源是由在法国的人员担保:
-由担保人签字的承担费用的保证,及其身份证 件的复印件(身份证或护照或居留证)
-证明在法国的地址(电费或电话费收据)
d)居住证明:
-住房提供者签字的证明和他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身份证或护照)和在法国的地址证明(如电费或电话费的收据)
-如果学生年龄不满18岁,要出示家长同意的公证 书(详情向签证处询问)
e)出生证明书
2.和学习有关的 材料
a)如用法文教学:
-法语水平证明(至少500小时的法语培训)。这一水 平将由法国使馆文化处或文化处认可的其他机构进行确认。(交两份复印件,原件将退还)
-根据所选择的专业对法语水平的要求不同,也可能要求出示法国语言培训学校的录取通知书。
b)如用英文教学:
-英语水平证明(录取学校要求的证明的复印件或 TOEFL500分)。
-留学签证资格评估表
-中国大学的录取证明并附全国统一高考成绩单(交两 份复印件,原件将退还)
-最高学历证书(交两份复印件,原件将退还)
-最后的一个学生证(交两份复印件,原件将退还)
-法国大学的注册证明或有条件的预注册证明, 要注明学习的性质和学制时间及欲攻读的学位(交两份复印件,原件将退还)(例如:预注册经济学专业,将攻读学士学位)
-学习计划阐述:申请人应在一封经本人签字的“ 求学信”中用法文或英文阐述赴法留学的原因,已受教育与在法专业学习之间、以及将来回到中国后的就业计划之间的联 系。随信需附法文或英文的简历。
注意:-须提交所有材料的原件,所有材料应译成法 文或英文(公证书)原件将退回给 申请者。
-签证申请材料包括:除原 件外,要有两套完全相同的材料,每套中要包括一 份表格和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提前两周递交。
签证处有权要求申请人 提供其他补充材料。
全部材料备齐递交后同样有被拒签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