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里南海关税则以往一直以布鲁塞尔海关协作委员会关税则目录简表为依据。1995年7月4日苏里南成为加勒比共同体的成员国,从1996年1月1日开始实行协调体系(H.S.)和关贸总协定海关关税规则(以关贸总协定第7条为依据)。苏从加勒比共同市场成员国进口大部分产品不受任何限制,也不必实行共同对外关税率,除此之外,苏里南还采用加勒比共同市场的原产地规则体系,即:在共同体市场内生产的商品可享受优惠待遇。自1975年以来,苏里南已从洛美协定项下的ACP(非洲、加勒比和太平洋)优惠条款获益匪浅,包括香蕉的出口。但苏政府已认识到:到2000年,这些优惠待遇会越来越少,竞争将日趋激烈,故政府正想方设法促使同样具有出口潜力的非传统部门也各显其能,从而促进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