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所有拒签原因当中,后果最严重、最应当防范的因弄虚作假而导致的拒签。其后果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是不可逆转的。
被发现弄虚作假的申请人,要在拒签后两年内将其列为加拿大“不接受”的人,对其再递交的签证不予受理。对用虚假材料已进入加拿大的人员,一经发现,轻者可限期离境、谴送出境或拘留遣送,重者可处以高额罚款或有期徒刑,或两项并处。尤其令人遗憾的是,作假送签的申请人往往是本来具备获签条件,结果却弄巧成拙。究其心理,首先是对签证政策和审批程序不熟悉,其次是抱有侥幸心理,其三是受人误导蛊惑。
查实虚假材料的申请人,加拿大使馆除了将其列入“不接受”名单之外,还会与其它留学大国使馆交换名单。因此,有可能影响到学生的其它出路。
简单说,条件太差的申请就是本来根本不应该递交的申请。这样的申请,送了也是白送,等于浪费资源,还留下了一次完全无必要的拒签记录。
条件太差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现在不具条件,将来也难以具备条件,此时,强行递送申请只会欲速不达。过一段时间等条件改善了送交签证申请,则可能稳操胜券。
学习计划不合理对学生签证申请来说是致命的。学习计划,是签证申请中最重要、最关键的文件之一。小编认为“学习计划相当于半个面试”,由于加拿大的学生签证申请绝大多数都不需要面试,签证官只能通过书面材料来了解学生,所以签证官在审阅学习计划的时候,是聆听学生自我陈述的最佳时机。
实际上,不少签证官在审批过程中,拿起来认真阅读的第一份材料就是学习计划。其重要性可想而知。学习计划的缺陷形形色色,在此简要列举一些:
一是学业设计不当,可行性欠佳。严格讲,没有哪种求学途径是不可选的,但关键是学业实际要合情合理、可行可信。做不到这一点,就难过签证这关。
二是缺乏对学校的起码了解,比如该校在加拿大教育体系中的位置等,对学校任何不切实际的评价都可能导致拒签。
三是时间安排欠妥。这反映了学生对所选专业、课程、教学及自身条件的基本了解不够。
四是就业目标不明确、理由不充分。签证官不仅关心你去加拿大读书学什么、怎么学,还关心你为什么学、学成后干什么。对于这点提醒是少说豪言壮语,实际些。
学生签证申请中最常见的拒签原因大概就是资金问题。需要说明的是,这里所说资金有问题,不是说学生家庭的经济条件不够,付不起孩子的学费生活费。这里讲的问题,是未能满足使馆的审批要求。比如说,父母究竟收入多少才算OK,使馆从未宣布具体数,但收入水平如果与家庭存款或留学支出不匹配,就可能拒签。其次是来源不明,换句话说,钱少了不行,钱多了说不清也不行。
签证审批的标准并不是精确地量化的,因此,相当大一批申请人的条件并不是那么黑白分明、完美达标,而是或多或少地有些弱点或瑕疵。对这些所谓的“中间线案子”,加拿大移民法赋予签证官以很大的斟酌裁定权。只要签证官对申请人的条件信服,就可以批准,反之可以不批准。这就是为什么大致条件差不多的学生或家庭,有的顺利拿到签证,有的却不那么顺;有的首次申请被一签证官拒了,下次申请被另一签证官批准的原因。
材料上不能图省事,但并不是说材料越多越好。多要多在点上。应追求材料清晰充实,更不能杂乱含混、甚至自相矛盾。材料混乱造成的拒签虽然有补救的可能,但处理起来更费斟酌。加拿大移民局审理案子时历来有喜欢“薄案子”的行规,厚重的一堆材料影响签证官的审批速度和工作乐趣。
请注意:材料不全并不是条件不具备,而往往是在签证准备过程中的功课没做好、没做到位。我们不妨换位思考一下:由于加拿大签证申请多数情况下都是“纸上谈兵”,很少面谈,所以签证官只能从书面上“认识”一位申请人。如果材料不全,意味着无法了解申请人的“全貌”,难下判断,拒签就毫不奇怪了。
只要是在加拿大正规注册、未违法经营的学校,不论学校大小,签证官都无权在签证审批中发表意见评价学校的好坏。然而实际情况是,尽管签证官不发表意见,但择校的好坏会影响到签证结果。
俗话说:假作真时真亦假。有些原本真实的申请材料,由于在对其真实性进行调查时出现了困难,不能有效证明真伪,也会被怀疑为虚假。提醒学生家长特别注意的是:按加拿大移民法规定,申请人负有全部的举证责任,签证官只要对材料不信服,就有权力拒签;签证官如果发现了某一证据认为材料虚假,只要申请人未在30天内提出有力证据反驳,并证明该材料真实,签证官就有权力认定其虚假。
通过上面对加拿大签证拒签原因的介绍核对加拿大签证拒签原因的解读,相信对于那些计划办理加拿大签证的人,可以提供一些有用的借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