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护照适用于
* 政府外派从事经济,技术,文教,卫生等援助项目
* 国有企业单位从事经济,贸易活动
* 参加各类国际会议及中外学术团体,教育机构互访
* 根据协议,合作外派留学,进修,访问学者及任教
* 中外合资企业的中方人员因本企业事务出访
* 承包国外工程和外派劳务
* 民间组织出访
* 新闻机构出访
* 出国演出或举办展览
* 参加体育比赛
* 民航机组,国际列车和国际邮件押运
* 政府或国有企业常驻国外机构等
因私护照适用于
出国定居,出境探亲访友,继承财产,自费留学,就业和旅游等。由于出访形式和内容越来越广泛,有时因公,因私界限未必泾渭分明。此外,中国为方便公民前往开放国家或地区旅游,还签发了一种特殊因私护照,常称“旅游护照”。该护照只有一年有效期,只能出入境一次,并且只能随旅行团一同出境。
因公护照申请手续
因公护照和签证是涉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政策性很强,涉及中外诸多法律,规章与制度以及外交关系。这里仅将一般流程陈述如下:
一、申报
收到外方邀请信后,起草出国申请报告,简述出访目的,注明组团单位,出访日期,费用来源等,提交有出国任务审批权的上级归口部门(省厅局级)
二、审批
主管单位审议通过后,下达有编号的任务批件。经香港转机或停留前往第三国,须一并填写报批申请“出境证明”,否则持途经香港的机票,边防不准放行。
三、审查
本项由申请所在单位填写“因公出国人员审查表”,各级主要领导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人事管理部门印章,再报由上级机关批准后出具“审查批件”。
四、发照
提交上述出国人员任务批件、出国人员审查批件、邀请函电和申请出国护照签证事项表,护照登记卡和照片,向各地外事办公室申请护照。因公出国由发照部门办理或代领外国签证,无需个人前往。如去免签国家,须备出境证明。
因私护照申请手续
新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如下:放宽出国探亲访友限制,放宽自费出国留学限制,简化护照换发和延期手续,简化出境登记卡手续,取消经济担保证明,出境理由简化为“短期出境”和“长期出境”两种。
护照申请表中有简历一项,简历需从小学至申请出境之日;在出境事由一项中须写明外国邀请人或单位的有关资料,结识与交往经历,照片,邀请信,身份证,户口本等。翻译材料必须由公安部门指定的翻译公司来做。办理护照均需本人送件和取件。公安机关受理后,一般在20日内通知是否发照。发照时附有出境登记卡,有A卡和B卡之分,B卡系公安部门认定出境事由尚不完全充分,须在外国使馆取得入境签证,再回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更换A卡方能出境。而A卡获得签证,无须换卡即可出境。如果第一次出境时,目的地变更,也需要重新填表申请更换出境卡。因私护照有效期5年,可以延期二次,每次不超过5年,到了15年后,可更换新的护照。
自1997年7月1日《中国公民自费出国旅游管理暂行办法》出台以后,想自费参加旅行社组团出国旅游的公民,须本人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提出申请。参游人员应先到经国家旅游局特许经营中国公民自费出国旅游业务的旅行社(简称组团社或授权代办点),领取一式二份表格(该表在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并由所在单位或派出所签署对申请人出国的意见。单位或派出所必须在表上明确写明“同意自费出国旅游”。
在申请护照时,要提交户口本,身份证,工作证(或退休证和待业证),申请表,照片(4张证件免冠照,不得化装,涂口红,带发卡,项链,耳坠,墨镜等,凡未按规定提交的照片均不受理,由此增加的往返次数自行负责),发票。上述三证要求原件和复印件(由出入境管理处审核,以便符合受理要求)。发票是由组团社开具,并注明全额旅游费用还要加盖“自费出国旅游,不作报销凭证”字样章。
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受理申请后,依法审批,并在14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的决定。参加者在领取护照之后,交旅行社统一办理团体签证和出境手续,并编入团队,由旅行社填报名表,集体出入国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