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中国公民换领中国新护照的申请要求
二、下列因私护照持有人,通常可申请换发新的因私普通护照:
1.护照有效期不足一年;
2.护照签证页用尽而不敷使用者;
3.儿童因年龄增长容貌发生较大变化者;
4.护照严重破损,影响使用者;
三、申请人必须亲自前来本馆办理,并提交以下材料:
1. 因私护照正本及护照资料页、办理过延期、加注等事项备注页复印件;
2. 有效枫叶卡或工作、学习许可等居留证件或有效临时探亲签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枫叶卡需要复印正反面。移民加拿大(自登陆日期算起)5年以上者,还须提供《未入籍证明》
3. 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海员证/回国证明申请表》1份;
4. 递交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照片尺寸为48×33毫米,头部宽度为21至24毫米,头部长度为28至33毫米,相片的背景为白色);
5. 护照因故破损或残缺需换领新照时,请提供损坏原因的书面报告;
6. 原则上护照到期前一年可以办理换发。
四、换发护照一般需时1个月,没有加急或特急服务。
五、费用 :正常申领或换发70加元;护照过期一年或护照严重破损收费为140加元。
六、付费方式:我馆只接收加元银行卡、汇票及银行担保支票,不接收个人支票及其他支付方式。
七、注意事项:
1.换发护照时,护照号码将变更,申请人原来的护照将被剪角注销,并退还给申请人。原护照如有外国有效签证记录或其他出入境记录者,其有效性请事先与签发部门联系、咨询。
2.申请人必须亲自来我馆申请,不得通过邮寄或委托他人代办。确属极特殊情况,如一岁以下新生儿或因病无法行动的老人,请与我馆直接联系,商定处理办法。
3. 护照严重破损、丢失、过期等需申请非正常换发,此类申请需报国内核审,时间较长,均为一个月以上,请申请人等使馆通知取证。
4.如申请人枫叶卡或工作、学习许可等居留证件或临时探亲签证过期,请先与加移民部门联系,申办延期或请其出具“未入籍证明”。
5.持有效中国护照,但学习许可过期的留学生,为方便其办理学习许可延期,可出具有效的学校就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办理护照换发。
必要时,上述内容可能会进行调整,恕有时无法及时通知,遇此,以领事官员解释为准。
相关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加拿大使馆领事馆
515 St. Patrick Street, Ottawa, K1N 5H3
对外办公时间:9:00-13:00 星期一至星期五(节假日除外)
Tel :613 –7893434-232 Fax: 613-7891414
网址: http: www.chinaembassycanada.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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