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案例全部是在以前的经历中,适当修改和加工。不存在侵权和泄露他人军事机密问题。做人和做事情也是有原则滴
案例一----使馆如何调查利息单/存折/存单
1)、冒充利息清单上的人向银行电话挂失,银行输入帐号后,如果是假的,就会回答姓名与帐号不符,如果是真的,银行就会回答这一笔钱已经提取了,不能挂失;
2)、向银行询问利息清单里帐号的编码规律,因为每个地区的银行所在地点,储蓄所,定期活期性质都会在利息清单的排列中反映出来,一般帐号的前面几位数都是有规律的,银行的人一问就知道是不是自己储蓄所开的利息清单了;
3)、传真利息清单的复印件给银行要求复核确认,这种情况由于翻查凭证比较麻烦,银行一般不怎么愿意配合。
4),压根儿不用理由,怀疑就直接拒绝。
案例二----父母把钱借给亲戚,朋友做生意等等,还款的时候一笔还清,而且距离签证时间比较近
简单的个人的手写的还款基本相当于废纸一张。你应该正式地做一份借款合同(借出资金时候的合同,注意日期!!),写清楚借款目的,起止时间(deadline应该是在银行存款时间以前),利息,如果不能还款怎么处理。借款合同原件+现在的存单存折原件。如果有借款时候银行的提款纪录 可以大大增加可信度。如果朋友愿意配合写一个简单的资金使用说明,也可以提高可信度。
案例三---一套好存款还可以怎样完善
在整理自己的存款时,一般按照时间顺序排列。不用区分不同银行,父亲,母亲或者自己名下。
2003年8月存入3万元
2004年3月存入6万元
2004年8月存入4万元
2004年10月存入2万元
2004年10月存入3万元
2005年9月存入6万元
2005年12月存入5万元
历年2月1万元
历年5月1万元
如果历年8月签证,这就是难得一见的非常好的存款。零碎,最大一笔资金不超过5万元,符合为留学有计划存款的大原则。资金分布也不错,从2003年到2006都有,到期也没有随便提取出来,现在的签证官看见利息清单就浑身痒痒不舒服。
唯一可能被挑剔的问题就是2005年存款过多。其实这已经不算什么问题了。可以通过父母持续几年的高收入证明。也不用高得夸张高得难以置信。10万左右,持续三年,工作性质和收入符合就可以
案例四----大量利息单,但是仍有部分资金没有来源
2004年3月7日存入2万
2004年8月13日存入3万5
2005年9月27日存入25万
2005年9月存入的资金有11万从是一年到期的存款,提取有利息单,然后又存入。14万没有资金来源。父母已经退休。资金都存在父亲名下。只提供了父亲的工作收入证明。
这种情况就属于会被拒签的。原因一,大量的利息清单;二,14万没有来源;三,即使双方都已经退休,存款都在父亲名下,也一定要开双方三年以来的工作收入证明。
案例五----父母工作收入高(大于10万人民币一年)
收入证明的处理:财务处把2003,2004年的总收入写上,2005一年的收入及税单打出来,在收入证明中我就如实地写上了去年一年的具体收入.精确到个位。
个人纳税的处理:(转自sanway的一段话)-个人所得税正规代缴应该是这样,单位财务每一个月开一份缴款申请表,上面附应缴税的每一个人的名单,如果没有特别要求为每一个单独开税单,税局就会审核单位报上来的每个人的计税金额,适用税率,应交税金,按照应交税金的总额开一份以单位为抬头的个人所得税税单。
所以如果不麻烦的话,可以把去年每个月到今年这几个月以单位抬头,税局盖章的税单复印一份,盖公司财务章,配上公司为你父母开的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收据发票或类似的证明。
如果需要完整的个人所得税税单证明,也就需要有公司个人所得税总税单和其中你父母在其中占多少的个人缴税证明,前面说过的单位缴税申请表(上面有名单和税局确认的公章)复印件。
原文出处:blog.zheng-yin.net
liuxue86.com签证小常识:
签证的作用:签证是一个主权国家为维护本国主权、尊严、安全和利益而采取的一项措施。签证是一个主权国家实施出入本国国境管理的一项重要手段。一个国家的公民如果希望到其他国家旅行、定居、商贸、留学等,除必须拥有本人的有效护照或旅行证件外,另一个必备的条件,就是必须获得前往国家的签证。否则,是不可能成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