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日以内的短期语言研修者短期综合(C-3)签证
1. 护照
2. 1张照片
3. 1张签证申请表
4. 身份证复印件
5. 最终毕业院校的毕业证明或在学证明
6. 标准入学通知书(国际教育 振兴院的申请者需提供短期教育课程志愿书)
7. 学费交纳证明书
8. 学习计划书
9. 父亲或母亲的在职证明(需含有在职时间,负责部门等内容并盖有公司公章)
10. 经济能力证明材料
例:信用卡账单,能确认最近一年内存取款情况的存折复印件,车辆及房产的所有证明书,银行存款证明等
提交父母名下的财产证明时,需同时提交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户口本、公安局出具的亲戚关系确认书等
11. 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所在地不属于本领事馆管辖范围的)
90日以上的短期语言研修者长期研修(D-4)签证
如果在韩国滞留时间超过90天,必须在领事馆申请签证之前办理韩国法务部出入境管理事务所的签证颁发许可证号码(拿到签证颁发许可证号码才可以向韩国驻华领事馆申请签证)。有关办理签证颁发许可证(Certificate fo r Confirmation of Visa Issuance) 的事宜,请跟申请的韩国大学联系办理长期签证(90天以上)(D-2、D-4)。
向领事馆申请长期签证时需准备的材料
1.申请表 1张
2.照片 1张
3.护照
4.身份证复印件
5.签证颁发许可号码(Certificate for Confirmation of Visa Issu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