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签证申请表格 | 填写完整并由申请人签名 |
2 | 两张近期标准照片 | - 彩色,3,5X4,5厘米; - 正面,白底。 |
3 | 护照 | - 在返回中国后有效期不少于3个月; - 须有至少两页空白签证页。 |
4 | 学生证 | 适用于学生。 如是未成年人还须提供: - 由外交部认证过的父母双方或监护人同意出国的公证书; - 由外交部认证过的出生公证或监护关系的公证书。 |
5 | 机票订位单 | 申请多次入境的申请人须提供首次入境的机票订位单。 注意:在签证获得批准前,请不要购买机票! |
6 | 医疗保险 | 在签证有效期内须适用于申根国家,保险金额为至少3万欧元的紧急医疗及回国的医疗费用。 |
7 | 酒店订单 | 停留在申根国家期间的全部酒店预订。 |
8 | 荷兰大学/学院开具的邀请函原件 | (只有在紧急情况并经签证处同意的前提下,可以接受扫描或是传真的邀请函) 须用官方抬头纸使用荷兰语或英文书写,清楚说明: - 申请人访问目的和停留期限; - 申请人访问的详细日程; - 申请人访问期间费用由谁支付; - 申请人访问期间的住宿证明。 |
9 | 中国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开具的派遣函原件 | (须用英文书写或附有英文翻译!) 须用官方抬头纸书写并加盖公章,清楚说明: - 申请人学校或工作单位的完整地址,联系方式; - 签字人的姓名,职务; - 申请人的姓名,职务,收入,学习或工作年限; - 申请人就读的学校或工作单位须确认该次访问; - 申请人访问期间的全部费用由谁支付; - 已经工作的申请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加盖公章的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须有英文或荷兰语翻译) |
10 | 资金证明 | 如果由申请人工作单位或学校支付访问期间的全部费用: 提供单位或学校近三个月的银行对帐单或缴税证明或项目经费证明等。 如果由申请人自己支付访问期间的全部费用: 提供申请人近三个月的工资单或个人纳税证明或银行存款证明或其它财产证明等。 |
11 | 其他复印件 | - 护照首页及签名页的复印件; - 居民身份证的复印件(正反双面); - 中国居留许可(限外籍申请人); |
荷兰短期停留签证学习交流和研究进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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