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是在一个国家主管机关在本国或外国公民所持有的护照上签注、盖印,表示准其出入本国国境。持有有效护照的我国公民,不论因公或因私出国,除了前往同我国签订有互免签证协议的国家外,事先均须获得前往国家的签证。签证一般做在护照上,和护照同时使用。未建交国,通常将签证做在另纸上,称为另纸签证,与护照同时使用。
签证种类
签证的种类很多。世界各国签发给外国人的入境签证,一般可分为外交签证、公务签证和普通签证。有的国家还有礼遇、旅游、非移民及移民签证。根据入出境情况还分别发给入境签证、入出境签证,出入境签证或过境签证。出境签证,只许出境;入境签证即准许持证入境,如需出境,须再申办出境签证;出入境签证,可以出境,也可以再入境;入出境签证,可以入境,也可以出境;多次入出境签证,在证件有效期内可多次入出境;过境签证,只许在限定时间内在指定的入出境口岸经过国境,一般不得前往其它地区。有的国家还根据入境事由把签证分为探亲签证、留学生签证、定居签证、工作签证、旅游签证明等。
签证的有效期
各国颁发护照和签证的机关,对不同的签证,规定不同的有效期限。签证的有效期不得超过护照的有效期。签证的有效期一般为1个月、3个月、半年或1年以上,也有的签证有效期不足1个月;过境签证的有效期一般较短,大多在周以内。持证人必须在签证明规定的期间内入、出或过境。签证过期,必须重新申办。
签证的有效次数
签证除了有一定的有效期限外,还规定有效次数。有的签证一次有效,即这个签证明使用一次后就失效;有的签证两次有效,有的签证明多次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