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成为澳洲公民,等于已经正式被澳大利亚承认你是它的一个成员,对它负有一定的义务和享有一定的权利。
在1949年大批欧洲移民定居澳洲之前,任何在澳洲出生或归化澳洲的人士都是英国的庶民。1948年澳洲联邦政府立法制定“澳洲公民法”,于1949年1月26日正式实施,才形成澳洲公民制定。
大部分在1949年1月26日之前澳洲出生人士都是在这一日自动成为澳洲公民的,从这日起至1986年8月19日,除非父母一方是外国使节,在澳洲出生的人士,都自动成为澳洲公民。从1986年8月20日起,在澳洲出生的人士,需父母一方是澳洲公民或澳洲永久居民,才可自动成为澳洲公民。
其他的人士则要在成为永久居民后,5年内累计住满2年(包括其中一年是在申请前两年住满的),并满足以下条件才可成为公民:
一、年龄在18岁以上;
二、理解申请成为公民的意义;
三、掌握最基本的英语;
四、了解澳洲公民的义务和权利;
五、具有良好品格;
六、计划永久居住澳洲或与澳洲保持紧密和持续的关系。
目前,澳大利亚的公民制度较美国、加拿大、新西兰等移民国家宽松许多,这也是为什么大多数商人、专业人士更愿意选择定居澳洲的理由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