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照办理是可以加急办理的。在填申请表的时候有这一伴随公安部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于2007年12月15日的正式施行,出国奔丧、探望危重病人等四种情况的中国公民可申请加急办理普通护照,符合规定的,公安机关将在接到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发。
《管理办法》对《护照法》的有关条款做了细化和补充,首次明确了办理加急护照的四种条件:
一、出国奔丧、探望危重病人的;
二、出国留学的开学日期临近的;
三、前往国入境许可或者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的;
四、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紧急事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