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办证指南,仅供非深圳户籍就业人员和高等院校在读大学生首次申请普通护照参考。
一、申请条件
(一)在我市就业的非深圳户籍居民,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持有有效的《深圳市居住证》;
2、已连续在我市缴纳一年以上社会保险;
3、不属于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
(二)在深圳高等院校在读的非深圳户籍大学生。
二、申请材料 (一)提交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普通护照申请表》,申请人浅蓝色底正面半身彩照(规格为48mm×33mm)一张贴在申请表上,并提交《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采集回执》(新办证件的相片要与该回执一致)。
(二)提交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含首页和个人资料页,个人身份资料有变更的,还须提交变更页;集体户和代管户申请人可不提交户口簿首页),交验原件。在我市就业的非深圳户籍居民,还须提交深圳市居住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三)在我市高等院校在读的非深圳户籍大学生,提交就读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
(四)申请人在申办电子普通护照时,需在公安机关采集指纹。指纹采集顺序为先右手后左手(先拇指后食指,依次顺序类推),每只手各采集1枚指纹。
申请人因手指伤病无法捺印指纹且受理机构无法判断的,申请人应提交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书,并在手指伤病痊愈后到原护照受理部门换发护照、补采指纹。
(五)申请人签名需在民警受理时当面签署。签名应以书写习惯签名,少数民族可以依照居民身份证上的少数民族语言姓名签名。签名应当横向书写,且须在矩形框内,不得压线或倾斜,各字之间距离不超过半个字。
(六)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报经上级机关批准,要求公民提交的与申请事由相关的其他材料。
请用黑色或蓝黑色水笔填写申请表,所提交复印件使用A4纸张复印,并按顺序装订上述所列的申请材料。
三、申请方式
申请护照须本人亲自到就近的区公安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申请。
四、工作时限
首次申请办结时限为30日。
﹡公安机关认为需发函核查或调查的,发函核查或调查时间不计入承诺的办结时限。
五、收费标准
200元/本。
六、护照的有效期
未满十六周岁的签发五年有效的普通护照;十六周岁以上的签发十年有效的普通护照。
七、温馨提示
(一)对不符合规定不予签发的护照申请,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应当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二)如果您想了解更详细办证信息或查询办证结果,可以到全市各公安出入境办证大厅现场咨询或选择下列方式:
1、信息咨询服务热线:96897、95000100。>>点击查询更多
邮政速递查询电话:020-11185(广州),0755-11185(深圳)。
2、登录出入境便民网:http://www.sz3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