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海口籍普通护照持有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普通护照变更加注: (一)有曾用名、繁体汉字姓名、外文姓名或者非标准汉语拼音姓名的; (二)相貌发生较大变化,需要作近期照片加注的; (三)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认可的其他情形。 办理普通护照变更加注,申请人应当提交申请表、需要作变更加注事项的证明材料、普通护照及复印件。 如果不符合上述加注护照办理情形的申请人,出入境管理处是不予受理的。加注费用为20元一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