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护照办理申请材料
1、填写《中国公民因私出国申请审批表》一份,如属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按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和行政隶属关系出具由负责人亲笔签名的单位意见并盖章(盖章及签名须与备案数据一致)。
2、交验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户口本仅需复印地址页和本人资料页,请和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切勿裁剪。集体户口者提交《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3、16周岁以下申请人交验申请人户口簿,代办人身份证、户口簿,并提交复印件。不在同一户口簿的,还须提交出生证明。
4、其他注意事项
(1) 户口尚在迁移之中 (含外地迁入、市内迁移)的,应先落户后申请,凭户口簿申请护照。外省户口迁入我市不满一年需与原户籍地核查,核查期间不计算工作日。
(2) 身份证遗失或过期,来不及办理新身份证的,凭《临时身份证》申请。
(3) 持有过期护照,在申请时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复印照片页、有效期页和有效签证页),核验后剪角随新护照发还申请人。
(4) 遗失过期护照,需在《新华日报》或《南京日报》上刊登遗失启事,凭本人身份证、报纸办理护照失效手续后三工作日方可申请。
出国留学网提醒您:
申请出国人员领取护照后,需了解有关国签证政策,可向江苏省外事办公室直属机构江苏省国际交流中心因私签证部进行政策咨询。联系电话:86633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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