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办理护照换发申请材料
1.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
2.交验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提交复印件;
3.提交在我局一楼采集的数码照片四张;
4.提交旧照及首页、延期页复印件;
5.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还需交验永久居留的证明原件,提交复印件及翻译件;
6.护照污损的,提交本人书写的污损经过和认识;
7.持照人资料登记页内容发生变更的,须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出具单位意见的说明:
以下人员需档案所在单位出具同意意见,其他人员免交单位意见:
1.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在职局、处级领导干部;
2.离(退)休的市委管理干部;
3.金融机构、国有企业法人代表,县级以上金融机构领导成员及其相应职级的领导干部,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国有控股、参股企业中的国有股权代表;
4.各部门、各行业中涉及国家安全及国有资产安全、行业机密的人员;
5.其他有必要提交单位意见的人员。
如有不明白之处,可拨打咨询电话:24458825 监督电话:24459641。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