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因私出国护照加注:20元/项次(价费字[1993]164号); 加注范围: (1)有曾用名、繁体汉字姓名、外文姓名或者非标准汉语拼音姓名的; (2)相貌发生较大变化,需要作近期照片加注的; (3)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