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静安区出国因私护照补发办理
办事机构:
出入境办
办事地址:
胶州路415号 静安公安分局接待大厅
受理时间:
周一~周六8:30-17:00
办事机构联系电话:
62588800*38366或38368
办事条件:
1、静安区常住户口居民,法定不准出境人员除外。
2、持照人的原护照在有效期内损毁、遗失、被盗,可以申请补发护照。
3、遗失的护照超过有效期,不属补发范围,可按重新申领护照办理。
办事所需手续资源:
1、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8×33mm、背景为白色)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并提交相同规格照片1张。
2、提交本市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和身份证的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3、提交护照遗失地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报失证明。
4、提交护照损毁、遗失、被盗的情况说明。
5、如另有加注信息,请提供相应证明。
6、下列(特定身份)人员还需提交单位意见:
⑴ 在职和退(离)休的市管干部;
⑵ 各级机关包括工、青、妇等人民团体和各民主党派机关中处级领导干部;
⑶ 涉及国家政治、经济、安全、商业秘密以及金融、财税、科研、教学等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重点岗位工作人员;
⑷ 参照以上规定的在沪中央直属单位、外省市自治区驻沪单位的工作人员。
注:▲申请人须亲自办理。
不满16周岁或70周岁以上的申请人,可委托代办(代办人须提交身份证)
办事程序:
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出入境管理办公室受理,初审合格后,将申请材料移送市出入境管理局有关部门审批、制证、发证。
办事时限
15天
收费标准及依据:
补发护照400元/本;加注20元/项次。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计价格(2000)293号、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3)价费字164号。
出国留学网提醒您打印表格时需要注意事项:
《中华人民普通护照申请表》的表格下载,请点击首部“事项表格”。
打印说明: 请使用A4规格的白色复印纸正反面打印。
千万不要拿其他纸张代替打印,以免出入境管理处不予受理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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