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地址:胶州路415号 静安公安分局接待大厅
办理时间:周一~周六 8:30-17:00
办理条件:
1、静安区常住户口居民,法定不准出境人员除外。
2、持照人要求加注护照(上海签发)曾用名、繁体汉字姓名、外文姓名或者非标准汉语拼音姓名的;
3、相貌发生较大变化,需要作近期照片加注的;
4、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情形。
1、静安区常住户口居民,法定不准出境人员除外。
2、持照人要求加注护照(上海签发)曾用名、繁体汉字姓名、外文姓名或者非标准汉语拼音姓名的;
3、相貌发生较大变化,需要作近期照片加注的;
4、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