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桥签证的发放对象:
1. 在澳大利亚境内申请新的签证的人;
2. 在澳大利亚境内对拒绝或取消签证上诉的申请人;
3. 在澳大利亚境内对拒绝或取消向澳大利亚移民部长提出申请的人;
4. 准备自动离境的非法无签证的人等等。
澳大利亚移民法中一共有5种过桥签证,分别为过桥签证A到E,其中过桥签证A,B, E 是最常见的签证。
几种过桥签证的区别在于:
过桥签证A:如果申请人在澳洲持有实质性签证,且该申请人正在向澳洲移民局递交新的有效的签证申请,给予申请人在等待签证审批过程中留在澳大利亚的合法居留身份。在申请人的实质性签证失效的同时,这个签证开始有效,直到获得新的实质性签证。若申请人的实质性签证被取消,或申请被拒绝,在提出上诉申请后也可获得过桥签证A。需要提醒的是,申请人一旦离境,过桥签证A自动失效,再次入境后需要提出申请重新获得过桥签证A。
过桥签证B:是允许持有过桥签证A的人在离开澳大利亚后再次重新入境的过桥签证。一般签发给在澳大利亚境内持有过桥签证A 的人需要回国处理紧急商业或者个人事情的过桥签证。一定要在离境之前在澳大利亚境内申请,一般情况下可以允许申请人离境最多3个月。
过桥签证C:如果申请人在澳洲境内递交澳洲实质性签证申请时,未持有澳洲实质性签证,那么其可以获得过桥签证C。过桥签证C不提供工作权利并且在签证持有人离境时即刻取消。若申请人想获得工作权利,需要向澳大利亚移民局提出申请并且表明确实有经济困难才会被允许工作。
过桥签证E:如果申请人正在被监禁或持有过桥签证E,那么他们申请另一个临时或永居签证,当等待签证申请结果时,他们将只能获得过桥签证E.过桥签证E不具备工作权利并且不能离开澳大利亚。如果申请人在澳洲的实质性签证过期或被取消,不持有合法签证且准备自动离境, 可去移民局申请过桥签证E办理离境手续。过桥签证E的有效期一般较短,允许非法无签证的人办理准备自动离境的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