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外国人在乌兹别克斯坦的居留手续
关于外国人在乌办理居留手续
一、因私邀请外国公民来乌并向其提供住所的乌国公民应协助外国公民在乌内务部门办理临时居留登记手续,并在规定期限内协助其出境。
二、来乌外国公民(在乌居留时间超过三天的)应在三天内(不含法定节假日)持护照办理临时居留登记手续,凭此登记在乌居住,居住期限要与其所持签证期限相符。超过三天仍未办理临时居留登记手续的,宾馆不予办理入住。办理临时居留手续时须提交的材料包括:申请表、护照、入境签证、缴费单、邀请单位书面信函等。
三、外国公民须持有乌内务部签发的长期居住卡才能办理长期居留手续。办理长期居留手续须提交的材料包括:申请表、乌长期居住卡、缴费单等。
四、以下情况可免办居留登记手续:
1、应乌方邀请来访的外国国家元首、政府首脑、议员、政府代表团成员;
2、持联合国护照者;
3、未满16周岁的儿童;
4、来乌不超过三天即出境者;
5、来乌旅游,在每一旅游地不超过三天者。
五、驻乌使团及新闻代表处工作人员及其家庭成员的居留登记手续在乌外交部办理,乌向上述人员发放相应证件并据此在其护照上做相应备注。
六、凭乌邀请方的书面申请可延长外国公民居留期限,但不应超过其所持签证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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