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私护照核发或变更、加注流程图
申请材料不全的,当场或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的全部内容;当场可更正的允许当场更正,可以受理的,当场出具"因私出境证件申请回执"单。 | 受 理 由申请人提交相关资料,填报《中国公民因私出国申请表》,受理民警应当面见申请人,审查申请表和上报材料,再在电脑中进行资料录入,出具“回私出境证件申请回执”。(普通6个工作日,加急2个工作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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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申请材料有质疑的,组织人员进行核查,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并制发《不批准通知书》给申请人,及时告知理由。 | 审 批 按照许可条件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申请人出境通行证及时作出批准与否的决定。(普通3个工作日,加急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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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 证 护照统一由湖南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制作签发;护照加注由地、市公安机关制作。(普通6个工作日,加急3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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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 证 申请人凭申请回执单在预约领证时限内到出入境部门接待窗口领取证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