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公民因公办理护照的基本流程
1、出访人员向区外事办提交出访请示 (写明出访目的、出访国家及城市、出访时间、在外停留天数、经费来源及出访路线等),外方邀请函为有效翻译件、身份证复印件(本市五城区户口)、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出访人员聘书或其他证明各一式三份及黑白两寸免冠照 6张。企事业单位一般人员出访请示须经本单位领导和主管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全区副局级以上干部须持区委组织部批文到区外事办办理申报手续。
2、经区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初审同意后,由区外事办出具任务批件报市外事办终审。
3、经市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持区外事办证明及出国人员政治审查表等材料到区委组织部办理政审手续。
4、持任务批件、政审批件等批文到市国安局接受行前教育(再次出国人员除外)。
5、持任务批件、政审批件、市国安局证明及本人照片到市外事办护照签证处办理护照。
6、待护照颁发后,由市外事办代向有关国家驻华领事馆申请签证。
注:1、以上程序由区外事办派专人办理,由申请单位提供材料.
2、办理签证时需提交外方邀请函原件,不可使用复印件或传真件。
3、如外事办认为必要,可要求面谈或提档案政审。
4、因私出国(境)手续请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区外事办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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