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处在二环路,省体育中心,省冲浪对面
2. 填写《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审批表》,同时向各自档案存放地取得《证明》。
3. 持填写好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审批表》和本人档案存放处开取的《政审证明》及以下资料到各自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政审手续。
注:① 《政审表》上(贴上照片),需交派出所80元钱;照片两张;
② 户口簿及身份证复印件(有的还要求公司营业执照);
4. 过15个工作日左右,到派出所取得审批好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审批表》
5. 然后持审批好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审批表》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因私护照申领手续。
注:用时携带:户口簿及身份证复印件,220元钱左右,带照片2张
6. 按规定时限(20个工作日左右),本人前往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或邮寄形式取得因私护照。
注意事项:公安局对集体户口在人才市场的人员需申请出国的政审规定:
凡我市居民人事档案寄存省,市,县(区)人才市场,人才储备中心的,其申请出国(境)人员,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政审证明,此前应要求当事人提供暂住地派出所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政审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