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私护照办理的申报材料: 1、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可提交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并由监护人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 2、照片; 3、有效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4、填写《护照加注及补、换发申请审批表》; 5、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申请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办理机构:上海市金山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 办公地点:石化街道卫零路809号 联系电话:021-67240800-65038